我是一台相機。
我的個子很小,看起來一點也不像相機的樣子。我的主人總是把我藏在不起眼的地方,然後小心翼翼的帶我出門。通常我們都會去坐電車,然後去廁所。有時候哪裡也不去,就在電扶梯上,來來回回的走著。
我很喜歡坐電扶梯,我喜歡爬高高的感覺。可是很奇怪,我的主人在用我拍照的時候,總是把我放的很低,然後讓我從小小的箱子裡面挖個洞往外看—但我總是看不懂我到底拍到了什麼。看起來好像是人的皮膚,可是又不是人的臉,我實在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。
但是我知道我的主人每次拍完之後都會很開心。回家的時候,他會從我的肚子裡面把照片拿出來,然後興奮在電腦前欣賞他的作品。
「現在為您播報新聞:今天警方在捷運站抓到了一名偷拍之狼。這名嫌犯利用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性裙底風光…」
主人,快點看新聞啊,我的兄弟針孔攝影機們上電視了呢,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偉大的事情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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