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台機車。在我小主人十六歲的那年,我跟主人見面了。
小主人非常喜歡我,常常帶著我到處兜風。他最喜歡和其他的同伴在夜晚的街道狂奔,他最陶醉於那種被路人圍觀和驚叫的感覺。他開心,我也開心,我們一起穿梭過無數個街道,一起爬山涉水。
我們喜歡被警察追逐的感覺。他曾經說過:「把一切都拋在背後的感覺真好。」他換掉了我的排氣管,讓我可以喊出像獅子一樣的吼聲;他改裝了我的引擎,讓我衝刺的更為盡興。他也讓我為他保管他的武器,球棒、扁鑽、蝴蝶刀,我們一起參與了好幾次的戰鬥,一起出生入死,渡過了重重危險。
但在一次習以為常的追逐中,我和小主人發生了嚴重的車禍。我們 一起掉到了溪谷裡面,小主人全身是血的被救護人員拖進救護車裡,而我就一直躺在這荒山野嶺之中。我聽說小主人還在醫院裡頭,但是,已經四年了,為什麼還不來接我回家呢?小主人難道不知道我一直在這裡等他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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